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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拟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扩大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试点,并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这些优化措施旨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通关效率,解决退货难题,为跨境电商行业注入强劲动力。在全球通胀背景下,此举为物美价廉的国货品牌提供发展机遇,助力跨境电商行业长期发展,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近日,跨境电商行业迎来了一大利好消息。海关总署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旨在通过一系列优化措施,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商的高质量发展。这一公告的发布,无疑为跨境电商行业注入了强劲的动力。
根据公告内容,海关总署拟从四个方面对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进行优化。首先,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这意味着企业无需再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只需完成报关单位备案和跨境电商企业备案后,即可直接开展业务。这一举措将大大简化企业的操作流程,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有助于企业更加灵活地应对市场需求。
其次,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也是此次优化的重要内容。跨境电商企业和物流企业只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交易、物流等电子信息,无需再传输收款单电子信息,这将有效减轻企业的申报负担,提高通关效率。
此外,海关总署还计划扩大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试点。在上海、杭州、宁波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这一监管模式试点,允许跨境电商出口货物以散货形式进入监管作业场所,先行接受海关查验,然后再根据实际需求灵活拼箱装运。这一措施将进一步提高货物的通关速度,降低物流成本,为企业创造更加便利的贸易环境。
同时,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也是此次公告的亮点之一。在在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郑州、长沙、广州、深圳、黄埔、成都、乌鲁木齐海关等20个直属海关开展这一试点,允许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商品跨直属关区退货,但退货商品需退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这一举措将有效解决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难的问题,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的健康发展。
在全球通胀背景下,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将更加理性,更注重性价比。这为消费的线上化转移和物美价廉的优质国货品牌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而我国对跨境电商从贸易、金融、税收等多方面给予的政策支持,更是为行业的长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综上所述,海关总署此次发布的公告无疑为跨境电商行业带来了重大利好。随着这些优化措施的逐步落地实施,相信跨境电商行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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