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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是什么?美国反倾销和高关税有什么区别?

作者:纽酷国际日期:2025-03-19 10:12:34

反倾销是WTO框架下抵制低价倾销的合法措施,需证明倾销、损害及因果关系,美国通过双机构调查和替代国制度实施高税率及追溯征税;高关税为单边保护手段,无需具体理由。两者叠加推高企业成本,倒逼供应链转移与市场多元化。企业需法律抗辩、产能外移并开拓新市场应对。

一、反倾销的定义与核心要素

反倾销是指一国(进口国)为抵制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的倾销行为而采取的贸易救济措施。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反倾销协定》,倾销指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如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或成本价)进入进口国市场,并对该国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

核心要素包括:

存在倾销行为: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例如,中国出口的钢铁若在国内售价为100美元/吨,而在美国以80美元/吨销售,则构成倾销。

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需证明倾销行为导致进口国同类产业利润下降、产能闲置或失业率上升等。

因果关系:损害必须直接由倾销引起,而非其他因素(如市场需求变化)。

反倾销措施通常表现为征收反倾销税,税率等于倾销幅度(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的差额)。例如,2025年美国对华热成型模压纤维制品征收5.99%-153.25%的反倾销税,以抵消中国产品的低价竞争

 

反倾销是什么


二、美国反倾销的运作机制

美国是全球发起反倾销调查最频繁的国家之一,其机制具有以下特点:

双机构调查制:

商务部(DOC):负责计算倾销幅度,确定是否低于正常价值。例如,通过对比中国产品出口价与第三国(如泰国)替代成本,判定倾销成立。

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评估倾销是否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

高税率与追溯征税:美国反倾销税常远超WTO平均水平(如对华平均税率达98%),且可追溯至初裁前90天,加剧企业资金压力。

替代国制度争议:美国常选择生产成本较高的第三国作为替代国,人为抬高中国产品的“正常价值”,导致歧视性裁决。

例如,2025年美国对华纸塑餐盒的反补贴初裁中,未合作企业税率高达153.25%,迫使部分中小企业退出美国市场。

 

三、反倾销与高关税的本质区别

尽管两者均为贸易限制手段,但存在显著差异:

维度

反倾销

高关税

法律依据

需符合WTO《反倾销协定》,基于倾销事实调查

可单边实施,如美国《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

实施条件

需证明倾销、损害及因果关系

无需具体理由,常以“国家安全”为名

 

针对性

针对特定国家、产品或企业

普遍适用于某类商品(如所有进口钢铝)

国际合法性

符合WTO规则,需多边审查

易被WTO裁定违规,引发贸易报复

典型案例对比:

反倾销:2025年美国对华热成型模压纤维制品征收反倾销税,仅针对中国特定企业。

高关税:2025年美国对所有进口钢铝加征25%关税,无差别打击全球供应商,引发欧盟、加拿大等反制。

 

四、对跨境物流与贸易的影响

企业成本激增:反倾销税叠加高关税(如美国对华“双反”税率可达200%)直接推高出口成本。

供应链重构:企业被迫转移产能至东南亚(如泰国、马来西亚)或开拓欧盟等替代市场。

合规风险升级:美国海关严查货品HS编码与描述,错误申报可能触发追溯征税。例如,将“桌子”误标为“床头柜”可导致数万美元罚款。

企业应对策略:

法律抗辩:提交完整财务数据,联合行业组织证明“未造成损害”。

产能外移:通过东南亚工厂利用原产地规则规避关税。

市场多元化:加速认证(如欧盟BPI、TUV)进入环保需求旺盛市场。

 

反倾销是WTO框架下的合法贸易救济工具,而高关税更多是单边保护主义手段。美国频繁使用两者叠加(如“232调查+反倾销”),形成贸易壁垒复合效应。对于跨境企业,需动态关注政策变化,通过法律、供应链与市场的多维布局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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